近年来,青原区立足于“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突破口,不断夯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根基,使村务公开真正成为“阳光工程”。一是健全领导工作机制。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直11个部门和9个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村也都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形成了区、乡镇、村三级联动,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目标考核机制。在全市率先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区委、区政府的一项重点中心工作,列入乡镇(街道)年度重点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实行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计划生育等捆绑式帮包、一体化考核。同时,建立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增强各级干部责任意识,有力地推动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发展。三是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发挥村党支部核心作用,规范村民会议的决策表决权、村委会决策执行权和村民议事组织的决策监督权。同时建立村级财务“双代管”、财务支出审批和会签、民主理财三项制度,将村级财务、帐务全部纳入乡镇(街)代管,通过强化监督管理,有效地堵住了村级财务管理上的漏洞。四是规范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民主评议制度、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村务公开反馈制度,对村班子、村干部每年进行一次审计和民主评议,并设立举报箱,在区纪检监察部门和区信访部门还设有专门的监督举报电话,随时受理、收集村民对违反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项规定和方案的人和事的投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该区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得到了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充分肯定,在1月5日至8日民政部召开的“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经验交流会上,青原区作了题为“措施得力,监督有效,确保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取得实效”的大会发言。(曾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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