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串串坚实的步伐,也是一张张浸透了汗水的答卷。
民政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年初开始,省民政厅扎实推进发展提升年活动,通过能力提升、服务提质、办事提速、工作提效,倾心打造“满意在民政”品牌。
一切为了百姓,这是民政工作的宗旨与归属。
以学习培训为重点 助推能力提升
一支好的干部队伍是工作的基础。
省民政厅领导深谙此理。注重对民政干部队伍的培养训练,提高民政干部队伍的素质,成为共识。
一次次培训有条不紊地悄然铺开:
开展学习贯彻胡锦涛“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讲座,召开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会议;
组织机关各处室局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各设区市民政局局长在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举办为期一周的江西省民政系统“社会管理创新与基本公共服务”专题培训班;
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全省地方领导干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专题研究班,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举办江西省首届殡葬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开展“让读书成为习惯”读书月活动,开展全省城乡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举行纪念建党90周年党的知识竞赛,举办全省新任市、县(区)民政局长培训班……
学习教育的连续开展,犹如一粒粒石子投入水中,在民政系统激起了层层涟漪。不少民政干部反映,通过参加各种学习教育,能力有了提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氛围更加浓厚。
以监督检查为抓手 助推服务提质
突出工作重点,提升服务质量,有效维护群众利益,这是民政系统不变的工作思路。而公开、透明,接受百姓监督检查则是民政工作取信于民的重要保障。
在去年全省开展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活动的基础上,今年又在全省集中开展了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23万余城乡低保对象家庭由于子女成年或大学毕业、重新就业、领取养老保险金等情况,致使家庭条件好转、超出低保保障标准而退出;近22万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被新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严格救灾资金的审核发放,按照“三审三公示”程序确定救灾对象和救助标准。在资金发放过程中采取民主评议对象,统一发放程序,张榜对象标准,公布救助结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开展“三院”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农村“两红”人员及其遗属危房改造和救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进一步完善救灾资金保障和管理体系。
开展全省殡葬系统“行风建设月”活动,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惠民”服务项目,对殡葬收费项目不合理、服务内容不明确、服务用品价格虚高等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开展了社会团体“小金库”和规范社会组织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
同时,充分利用电子信息网络平台,将救灾、社会救助、社会事务、优抚、福利等民生项目资金发放情况及监管信息及时纳入省级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全省统一开通“519民声电话”,设立电话监测点2625个,在县(市、区)、乡镇(街办)、村(居)委会三级设置2362个政策公示栏,设立投诉箱2399个,开通投诉电话117个,受理群众咨询和投诉。
以转变作风为关键 助推办事提速
在工作中,如何做到规范、高效、便民?省民政厅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为关键,积极打造“效能民政”。
从7月1日至10月30日,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了“服务再提升,满意在民政”主题活动,做到服务行为、程序、设施统一规范。在窗口单位行政审批上,实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审批”的服务机制,进一步压缩机关行政审批办理时限,确保“三个至少缩减30%”落实到位。
在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把条例规定的社会团体筹备审批和成立登记时限从60天、30天分别缩短至40天和20天。
在今年6月的洪涝灾害中,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两个最大限度”和“五个确保”的总体要求,在抗灾救灾工作中做到了“五个第一时间”,即第一时间传达贯彻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第一时间查灾报灾、会商研判灾害发展态势,第一时间启动救灾应急响应、调拨救灾款物,第一时间紧急转移、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第一时间争取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大力支持,有力地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从今年10月至明年6月,全省民政系统又在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随着活动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民政人展现出“亲民”的面貌,不少群众纷纷反映:过去要几天才能办好的事,只要材料手续齐全,当天就可以办妥了,不用再来回跑了。
以保障民生为根本 助推工作提效
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这是民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今年,中央和省里合计投入民政资金71.35亿元,比上年增加4亿元,各市、县(市、区)也较好地完成了资金配套任务,为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提供了财力支撑。
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由252元提高到30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由180元提高到200元。全省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由110元提高到13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由75元提高到90元。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得到提高,集中供养标准由每年1920元提高到24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年1320元提高到1560元。城镇“三无”特困群众供养标准人均每月提高50元,达到350元。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月人均救济水平提高20元,城市达到245元,农村达到205元。
在乡老复员军人每人每月增加2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农村参战参试退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城市参战参试退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
安排资金省本级留成的福彩公益金7476万元,资助建设设区市福利中心5个、县(市、区)“三院”建设项目211个、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0个。新建(重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4008套、维修2064套。对全省6968户农村“两红”人员及其遗属危房改造,按照户均1.1万元的标准给予了补助……
数字是枯燥的,可又是最有力的,它们的背后凝聚着全省民政人的心血和汗水,见证的是困难群众的一个个笑靥,彰显的是民政人心系民众的一片情怀。(邱 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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