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毅厅长在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1-04-20 09:54    编辑:袁金亮    来源:社会救助局

同志们:

这次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是在“十二五”开局之年的重要时期召开的,会议上上下下都很关注,很重视。特别是国家民政部对我们这次会议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司刘喜堂副司长到江西参加会议,直接进行指导,给我们很大的鼓舞,特别是刚刚刘副司长站在战略的高度,对救助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刻的阐述,充分肯定了江西这些年来社会救助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指出江西的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面旗帜。我们感到责任重大。对全国救助工作形势和任务作了深刻阐述,指导性、前瞻性、操作性都很强,我们收获颇多,十分感激。省财政厅社保处方华处长作了很好的讲话,特别对下一步资金管理和使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年来,省财政厅满怀着对困难群众的深情,认真做好民政民生资金保障工作,积极主动,作风务实,得到了人民群众和基层部门的充分肯定。我们两部门合作配合非常及时,非常好。钟副厅长作了工作报告,总结了“十一五”和去年的救助工作,分析了存在的不足,对今年和下一步的工作作了全面和重点的部署。请大家对这些都要认真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今天下午我们部分市、县(区)还将介绍经验,也请大家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我就推进好“十二五”开局之年的社会救助工作,实现好“十二五”救助工作的目标,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社会救助就是要对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实行兜底式的保障,这是政府最重要的职责。社会救助要达到的目标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也能同步提高,使他们能够在社会再分配中得到更大的实惠,同时通过生活保障传递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使他们能够更好地融入主流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提高救助的标准。民政基本公共服务“十二五”的目标是,到“十二五”末,江西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翻一番。江西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全国排名靠后,是欠发达地区,我们要通过最低生活保障来逆向而动,来调节经济发展带来的收入差距,在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方面有更大作为。现在全国提出来,到“十二五”末城市低保标准要达到城市人均消费支出的30%,农村低保标准要达到农村人均消费支出的35%,江西提出的是两个35%。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等继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同时着力将五保供养标准尽快提高到全国平均水平。

 二是积极推进城乡社会救助的均等化。江西是一个农业大省,城乡的差距比较大,这些年我们对农村的关注也放到了比较重要的位置,将来在救助上,我们要逐步缩小城乡的差距,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救助上能够率先体现。如新余市是城乡一体化的试点城市,在城乡救助的标准上要逐步统一,除了标准逐步的均等化,还要实现服务、体制、政策的均等化和一体化。

三是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现行救助政策的实施,有一个差别化和范围拓展的问题。对一些特殊困难的群体,包括重度残疾人、未成年人、流浪乞讨人员、失能的低收入老年人、劳教释放人员、支出型贫困家庭特别是因病致贫的家庭等,要有针对性更强的特殊的救助政策来实施救助,并不断提高水平和实施效果。

四是拓展救助服务的层次和内涵。现在的救助重点还是实物的、资金的救助,最需要的拓展是专业化服务的供给。比如敬老院的专业化服务非常重要,随着时间的推移,敬老院失能老人越来越多,如果没有提供护理服务,敬老院的工作质量要大大地打折扣。所以说我们现在救助的服务的内涵和层级要加以拓展、完善、提升,包括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同样也面临着这个问题。

二、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的体制和机制创新

社会救助要更好地让老百姓满意,让社会公众对我们有一个更高的认可,让这项工作健康持续有效,需要在机制和体制上进一步深化、探索、创新。

一是着力建立和健全保障标准测算和动态调整机制。目前我省的低保标准主要是由省里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其测算和调整的依据还不尽完善,相比北京的“菜篮子”测算方法,江苏的保障标准与收入水平挂钩,其他省份与工资挂钩,江西的低保标准测算和调整的科学的机制,还要进一步地深化,特别是要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相适应,与物价上涨所带来的基本生活费用上涨相适应的调整机制。

二是着力探索救助对象识别、核定和动态管理机制。一方面进一步总结好基层创造的非常管用的办法,巩固成果,不断提升,这是我们的看家宝。这一点在去年一年的专项治理当中有充分的体现。如公示制度,就是必须在自然村公示,必须在社区公示,必须对每个所在的居民公示,包括发单子入门入户。对公示的反馈意见有很好的受理、处理的机制,让群众对低保有参与权、知情权和决定权,老百姓的满意度会更高。另一方面,学习借鉴好外省的先进的创新办法,今年要在家庭收入核对方面推进试点,在城市低保户审核上推进三级联审,促进救助工作质量和民政工作质量的提高。

三是着力探索救助制度与其他基本保障制度的协同机制。重点要做好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及优抚对象医疗补贴的衔接协同。过去,医疗救助实施之初,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还不完善,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这些年才创立的正式制度,医疗救助制度需要与之更精确的对接。一站式服务和同步结算,必须建立在这样的一个协同机制上,才会有有持续的生命力和有效的作用。此外,救助制度与其他社会救助的协同,包括和慈善事业、商业保险的衔接,需要非常精细的设计和计算,进行积极的研究。

四是着力完善救助资金的投入使用管理机制。中央财政对我省社会救助的支持很大,省财政的投入和支持也很大,希望各级的财政下一步要把投入保障进行进一步规范,地方资金要配套到位。另外资金的使用、管理也要有严格规范,坚决防止滞留、挤占甚至挪用的现象。

五是着力完善救助绩效评估和监督机制。绩效评估和监督机制是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非常重要的抓手,要下功夫在这一方面来完善,从机制的角度,有一些程序是必须到位的。如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我们需要拿出一套测评的标准出来,目前医疗救助面到底扩大到多少,救助封顶线、重特大病种的救助,需要一个绩效的评估。监督靠机制来保障,特别是社会监督。特别要指出的是,基层要高度重视网络监督表达的民意,对一些重要的网络信息有关救助信访的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及时了解、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及时化解,这不仅涉及到局部工作,而且涉及整体的全局性的民政工作。

三、进一步夯实救助工作基层基础

基层基础保障至关重要,当前和“十二五”时期要下大决心在这方面攻坚强化。我们要强化工作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公平公正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的能力,保障的能力。当前解决队伍的问题,要进行数量的扩大和质量的建设同步进行。要强化基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加强乡镇街道民政所的建设,配强配齐人员,加强敬老院等服务机构建设。强化救助管理和救助服务的标准化体系建设,靠管理上水平。强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今年,厅里很明确,把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作为民政厅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认认真真推进,切切实实解决基层存在的一些问题,同时希望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切实解决一些制约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

我们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民政部的直接指导和关心下,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下,在省直有关部门特别是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们全省的民政干部的共同努力,开拓奋进,一定会取得社会救助工作的新成绩,向民政部、省委省政府、各级党委,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更加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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