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组织管理完成了省属民间组织的设立、登记、变更事项等270多件,其中新注册登记社会团体2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1个、基金会2个。办理民间组织的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变更事项230件。有652家省属民间组织接受了年度检查,参检率达87%。撤销了35个社团、1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人资格。组织部分省属民间组织为灾区兴建敬老院捐款。得到了江西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省光彩事业促进会等18个单位的积极响应,为灾区募集资金30多万元。首次举办了省属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班。就民办学校民事主体资格变更等有关问题进行了部署。组织学习了民政部新颁布的民非单位年检办法以及如何填报年度检查报告书和财务报表。努力抓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示范点建设。下达协会示范点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对110多个示范协会的经验材料进行了修改,整理,汇总,形成了《红土地上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一书。这是全国第2个省有了农村专业经济示范协会的材料汇编。 优抚双拥以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为主线开展双拥工作。春节前夕,省主要领导组成6个慰问组,走访慰问了驻昌部队机关和基层单位。开展了全省双拥模范城(县)的考评工作。7月31日,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在南昌隆重召开了江西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大会。大会命名了56个双拥模范城(县)和5名爱国拥军模范,表彰了129个双拥先进单位和93名双拥先进个人。在全省开展了“援建军营图书室,共建学习型军营”活动,全省援建驻赣部队图书价值达80多万元。先后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对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给予生活补贴的通知》、《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残疾军人的医疗困难的通知》、《江西省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关于提高我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率先在全国启动了抚恤补助工作规范化管理。下发了《江西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工作规范》和《关于实行抚恤金社会化发放问题的通知》。对所有重点优抚对象进行数据库的更新和换证工作。开展了对原在部队患有精神病的退役军人的评残工作和残疾军人的调级换证等工作。开展了对原8023部队人员的评残工作。省财政共下达资金1160万元,对全省154处重点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进行修缮。 安置 2006年度,全省共接收退役士兵21549人,其中需政府统一安排工作的9070人,占接收总数42.1%。继续把鼓励自谋职业作为推进安置改革的重点,自谋职业率提高到60%。积极支持南昌市出台的重点对象安排工作与二年义务兵全部自谋职业的安置办法。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国发〔2005〕23号文件精神,抓好遗留问题的处理。当年共解决历年遗留未安置人数1774人。共接收安置军休干部128名(含2名士官)。完成了79名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准备移交的第四批263名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去向的审定工作。认真组织,确保军休干部生活待遇调整政策的落实。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组织120多名军休干部参加了“健康旅游”。开展军休干部医疗队“老区灾区行”义诊活动,第三次组织军休干部到武宁、修水、九江、瑞昌等县(市)为老区和灾区群众义诊1336人次,免费发送各种药品3万多元。荣获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评选的2006年度“银龄行动”先进单位。全面推进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实行了军休人员工资银行卡发放;实行了水、电、气一户一表;实行了用车货币化。 救灾救济元旦、春节期间组织了43个由省领导带队的走访慰问组,走访慰问了灾区和城乡困难群众,共下拨慰问资金800万元,加工发放慰问棉被4万余床。2006年,共下拨中央和省级救灾资金2.673亿元。全年共完成灾区民房恢复重建13.1万间。制定下发了《江西省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实施规程》。加强全省救灾物资储备建设,制订了江西省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开展了省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规模扩建工作,实施了救灾物资储备仓库4200平方米第二期工程。圆满完成了九江地震灾区15000多顶救灾专用帐篷的回收和储备任务。开展了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组织全省民政系统人员参加由国家减灾委员会举办的“社区减灾平安行”应急减灾知识竞赛,组队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全国知识竞赛,较好地提高了民政干部和群众防灾减灾的意识和能力。在全省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全年共接收省内外捐款5500多万元,棉衣被180万余件(床)。 农村低保工作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赣民发〔2006〕19号),统一了全省农村低保的政策和实施办法。全省从2006年7月1日起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半年投入农村低保资金1.6亿多元,全省102万农村低保对象都领到农村低保证和低保金。建立健全了农村低保分类施保制度,完善了三级调查、三榜公布、三级集体评议审批的制度,统一了档案管理的内容和形式,完善了一户一档制度。在全国农村五保排查定标暨农村低保工作会议上,我省介绍了农村低保工作经验。江西省率先在中部地区建立农村低保制度被评为五年来江西省最具影响的十件大事之一。 医疗救助省民政厅联合省卫生厅、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赣民发〔2006〕22号),统一了全省城乡医疗救助的政策和实施办法。争取省财政增加医疗救助资金1.7亿元;中央补助城市医疗救助资金2910万元,农村医疗救助资金6090万元。对医疗救助对象进行了拉网式的大排查,建立了家庭备案制度。积极探索事前、事中、事后救助相结合以及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相衔接,与保险机构相配合的办法,全省共救助城乡困难群众701170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6567万元。 城市低保工作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适当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的实施意见》(赣民发〔2006〕28号),全省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由60.2元提高75元,人均增长25%。全省保障人数100.22万,变更对象8.6万人次,变更补助水平89万人次。完善了三级调查、三榜公布、三级集体评议审批的制度,规范了低保监督员制度,统一了档案管理的内容和形式,做到了县级有档案室、街道、社区有档案柜,完善了一户一档制度。在全国提高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工作紧急会议上,我省介绍了提高城市低保补助水平的经验。 村民自治全省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圆满结束。截至3月底,全省16939个村委会,有16858个来圆满完成了选举任务,共登记选民22551111人,其中参加投票的选民21108333人,参选率为93.61%。共选出村委会成员60538人,较换届前的70577人精简了10039人,减幅为14.23%。其中主任16529人(329个村暂未选出主任),副主任5377人,委员38632人。在当选的村委会成员中有39947人连任,占换届前村委会干部总数的56.6%;村党支部书记被选为村主任的为5735人,占村主任数的34.7%;中共党员45045人,占74.41%;女性成员11306人,占18.68%。推选产生了新一届村民代表629106人,平均每村37人左右;全省201962个村民小组,有201252个进行了村民小组长换届选举,占99.65%。对绝大部分县(市、区)对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4月10日,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南昌召开了全省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创造了流动村务公开栏、“明白纸”等行之有效的公开形式,推广了“五步决策法”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等做法。全省共创建了省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200个,市级示范村1522个,县级示范村774个。余江县锦江镇九亭村等11个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中欧村务管理培训项目圆满完成。5月份,圆满完成了自2002年10月开始实施的中欧村务管理培训项目,共组织举办村委会换届选举、村务公开培训班共24期,培训学员3000余人次,师资近170人次。 社区建设 1月份,省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江西省城乡社区建设“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8月22日,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得到了民政部的充分肯定,民政部以参阅文件(民阅〔2006〕21号)的形式予以全文转发。8月份,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9月26日,在于都县长征广场举办了“红军长征路图书援建长廊”首发式,为赣州、吉安、抚州3个设区市的752个村(居)委会争取受援图书室752个,援建图书价值376万元;8月份,省民政厅与省电信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共同筹建“江西社区网”。9月份,省民政厅下发《关于确定南昌市青云谱区为省级社区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在南昌市青云谱区开展社区信息化试点工作。年内,全省有10个社区被评为全省“十大文明社区”,11个社区被评为“全国学习型家庭创建示范社区”。通过开展“第四期万家图书室援建和万家读书活动”,全省受援社区图书室近千个,援建图书价值约400万元。农村社区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各地积极探索村落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的方式,不断丰富了村落社区建设的内容,创新了村落社区建设的工作机制,推动了村落社区建设持续发展。10月份,民政部李学举部长专门视察了永丰县村落社区建设的情况,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行政区划 2006年,全省共办理行政区划调整变更事项15件,涉及九江市、上饶市等2个设区市,14个县(市、区)。其中,九江市设立街道办事处1件,恢复设置建制镇1件;上饶市撤并乡镇12件,撤乡建镇1件,共撤并乡镇33个,增设街道办事处7个。截止2006年底,全省共有设区市11个,县(市、区)99个,其中市辖区19个、县70个、县级市10个;乡级行政建制单位1526个,其中街道办事处131个、建制镇767个、乡628个(含民族乡7个)。与2005年相比,全省共减少乡26个,减少镇6个,增加街道办事处8个。 地名管理 2006年底,全省共有86个县(市、区)初步建立本级地名数据库,录入地名信息11万余条。全省共有261个镇设置了标准、美观的地名标志。全省200个重点镇和61个一般镇全面完成地名标志设置任务,共设置街路标牌3826块,各级政府为此投入设标经费200余万元。广丰、玉山等县还积极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利用市场筹措设标资金,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边界管理对846公里的赣湘两省行政区域界线进行了联合检查,联检中维护和刷新了界桩23颗,对损坏的3颗界桩重新进行了制作和埋设。对3207公里的58条省内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进行了联合检查,对3颗损坏的界桩重新制作埋设并测量,维护刷新界桩154颗。按民政部要求,完成了省界沿线的市、县、乡、村行政建制情况统计上报工作。做好了江西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落实了专项业务经费。在萍乡市的湘东区进行了边界乡(镇)创建平安边界活动的试点工作,得到民政部全国勘界办公室领导的充分肯定。协助省综治办会同省水上公安局、省水利厅等单位调处南昌广福镇与丰城同田乡村民因赣江挖沙引发的纠纷。为我省武宁县与湖北省、崇义县与湖南省矿产资源纠纷提供了政策法规服务,协助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化解矛盾,确保边界地区安定团结。参加《江西省图集》的编纂工作。 社会福利事业截止2006年底,全省共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1764家,其中,公办社会福利机构1678家,民办社会福利机构86家,占地总面积41061.43亩,建设总面积达3415849平方米,工作人员9548人,在院服务对象122104人,可设床位数155163张。先后两次完成了572个“三院”申报资助项目材料的收集、审核、汇总和检查验收,下达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金1.14亿元。三年来,全省共投入“三院”建设资金16亿多元,(其中省本级投入福利彩票公益金2.4亿元),新建和改(扩)建项目1184个,建筑总面积达200万元平方米,新增床位60000余张。4月份,下发了《关于对全省城镇“三无”对象和农村孤残儿童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5月份,制定下发《〈江西省养老服务社会示范社区标准》,并对14个确定为省级养老示范单位(其中民政部养老示范单位2个)进行指导和调研。全年新批民办福利机构13家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福利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2006年,全省申报“明天计划”手术184例,实际完成手术253例,超额37%完成年度任务。申报了抚州市、景德镇市、鹰潭市等三家市级福利院为我省第一批“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建设单位。江西省社会福利工作协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举办养老护理和儿童保育员培训班各一期,有150名社会福利机构工作人员通过考核,取得国家职业职业资格证书。2006年,全年新批福利企业58家,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872人。是年底,全省共有社会福利企业414家,安置残疾人就业8930人。全年实现销售额238.3亿元,减免税金96474万元。在福利企业安置就业的残疾人平均工资收入人均达到8200元。 婚姻登记 2006年共办理国内结婚登记336499对,离婚登记30395对;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和华侨、出国人员的结婚登记1368对,离婚登记70对,登记合格率达到98.5%。完成婚姻证件发行371500对。确定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全部达到示范婚姻登记机关标准的工作计划,并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评。大力推进婚姻登记管理制度的改革,全省有17个婚姻登记处达到省级示范婚姻登记机关标准。组织开展了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证件管理、印鉴管理、财务管理和档案管理制度。成立了江西省婚姻服务中心。研发了一套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管理软件,投入使用,结束了婚姻登记几十年来手工操作的历史。 殡葬管理年内重点抓了以平原丘陵地区为代表的丰城市、以建设美丽乡村为代表的婺源县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试点,统筹规划了全省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全省年内建立农村公益性墓地2933处。重新调整划分了火化区和土葬改革区。34个火化率在85% 以上的县(市、区)还在稳步提高。召开全省纪念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倡导火葬50周年座谈会。创建江西殡葬行业门户网站——江西殡葬网(赣水天堂)。组织省内殡葬行业近百人参加“2006中国国际殡葬设备用品博览会”。抚州市殡葬管理处火化工肖勇昌在全国第十二次民政会议上被评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南昌市殡葬管理处整容工戴仲镇、九江市殡葬管理处处长徐建军在全省第二十二次民政会议上被评为“全省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2006年,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1104名。其中:本省籍救助对象3702名;外省籍救助对象14628名;地址不详的救助对象2774名。特殊困难救助对象5685名,占救助总数的26.9%,其中少年儿童2247名、老年人1386名,危重病人199名、精神病人419名、痴呆傻161名、残疾人1273名。草拟并报送了《江西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草稿)》。转发了民政部等19个国家部委《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转发了民政部、卫生部等6个国家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各设区市学习民政部制定的《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两个文件,并严格按照两个《基本规范》认真抓好全省各救助管理站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内部管理工作。制定了江西省救助管理站“十一五”发展计划,并上报民政部和省政府。全省12个省、市级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的设施建设被纳入了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涉外收养 2006年度,全年共收集上报涉外送养材料2200份,材料合格率99%;办理收养登记2236件,登记合格率100%。上报送养材料和办理收养登记的数量均列全国首位。成功举办全省首届福利机构儿童科学养育培训班。建立了以南昌市福利院为基础的培训基地,推广了该院先进的“爱心家庭”养育儿童的模式。制定了《江西省社会福利机构涉外送养工作程序》。率先规范了外国收养家庭寻根回访接待服务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国收养家庭来赣寻根回访接待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1992年开展涉外收养工作以来近3万份送养儿童的档案资料进行了全面的清查整理,造册归档。针对部分涉外送养福利机构送养资料失散严重的情况,指导督促全省涉外送养福利机构对历年来送养儿童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清理、补充、登记造册和建档,并按规定实行专人专柜保管。积极争取中国收养中心和外国收养组织的资金和项目资助,协助22个涉外送养福利机构儿童部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基本医疗设施设备和儿科医务室,添置儿童床和婴儿保暖箱等。 福利彩票工作 2006年,全省共销售福利彩票5.28亿元。(其中电脑福利彩票4.48亿元,即开型福利彩票0.8亿元),共募集福利彩票公益金0.924亿元。开始实行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和省、市两级彩票机构共同抓管理、促销售的运行模式。把福利彩票工作列入目标管理。把中福在线的扩点和销量的提升列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省中心专门成立了市场三部,配备了专职人员。全省建设10个销售厅,装机195台,总销量5000多万,比去年增长了10倍。基本完成了乡村墙体广告的印刷任务。全年培训达500多人次。 老龄工作 4月,组成6个工作组,先后检查了43个农村老年人协会开展规范化建设试点情况。11月,安排100个农村老年人协会,继续开展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扩大老年优待范围。全省共发放《江西省老年人优待证》41000本。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市、县两级在重阳节期间共慰问贫困老年人700多名,给贫困老年人送去慰问金和慰问物资20多万元。5月份,对南昌、赣州、九江、萍乡等部分城区民营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状况进行了一次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