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老龄委表彰“十大孝子”和“十大敬老模范” 

2010-10-20 10:24    作者:    来源:

 10月16日,省老龄委举行表彰大会,隆重表彰了刘卫东、陈军、刘金连、胡五英、陈兰英、陈国富、蒋英勘、张克忠、刘发英、成水英等10名江西省“十大孝子”和胡叔秋、黄花娇、肖祥晋、方联淦、梁国启、陈伟进、饶日荣、林兴英、罗建国、郭荣峰等10名江西省“十大敬老模范”,并向他们颁发了荣誉证书和慰问金。副省长、省老龄委主任熊盛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钟起茂副厅长、省老龄办江建中副主任出席表彰会。

  在讲话中,熊盛文指出,江西省于2005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560万,占全省总人口12.8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老龄工作,并加大了老龄工作和养老保障力度。不久前,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从2011年开始,将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列入各级政府民生工程”。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三院”建设不断加强,城乡社区为老服务设施不断完善,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老年文化、体育、教育事业继续发展,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气日趋浓厚。

  熊盛文强调,敬老爱老助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各级政府、各部门一定要把老龄工作、老龄事业的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大养老保障工作力度。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总体要求,不断扩大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重视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通过落实养老和医疗等各种社会救助制度,确保老年人特别是贫困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把养老服务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快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建设,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调动积极因素,支持和鼓励非政府机构、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的发展,不断满足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加强农村老龄工作。重视解决农村高龄、失能、贫困、空巢老人的实际困难,妥善处理各类赡养矛盾和纠纷,充分发挥家庭养老基础作用,落实赡养责任。要按照城乡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继续抓好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不断改善农村老龄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做好老龄宣传工作。加大人口老龄化、老龄工作方针政策、老年法律法规、敬老典型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老年法律意识和敬老意识,不断推动国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江西省《实施办法》有效贯彻落实。要在全省开展江西省“十大孝子”“十大敬老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传统美德,努力营造尊重老年人、关爱年老人、照顾老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为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传统美德,今年4月,省老龄办按照省老龄委第七次全体会议部署专门下发了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十大孝子”、“十大敬老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几个月来,各地根据评选的产生条件、评选办法、有关要求认真进行了自荐推荐、申报审核。省老龄办根据各地报送的材料,对候选人的个人事迹真实性进行了逐一审核,并征求了人选所在地纪检监察、人口与计生、综合治理等部门的意见。为扩大社会影响,保证评选工作的广泛性、真实性,省老龄办和有关单位从119名人选中筛选出“十大孝子”和“十大敬老模范”候选人各20名,并将其姓名、性别、年龄、身份或单位、事迹简介及近照在今视网站、江西民生广播、新参考文摘报社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并开展了社会投票。自9月1日至9月20日止,收到网络、声讯、短信、报纸四种投票共计21万多张。为使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和具有权威性,省老龄办专门成立了由省著名专家学者、社会各界代表、省直有关单位、新闻媒体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省评选委员会。该评选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社会综合影响、个人事迹等情况认定“十大孝子”和“十大敬老模范”,报省老龄委领导审定。

  

 

(肖守渊 段玉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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