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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2011-2015)

2011-11-16 10:21    编辑:袁金亮    来源:人事处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厅已经顺利实施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厅机关及厅属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树立,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民政事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提出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紧迫任务,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对于服务和保障全省“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对于全面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转发<省直机关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赣直党字201128)和《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民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赣民发201118),进一步提高全厅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保障全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任务,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厅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全面推进法治化进程,为促进全省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通过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向全厅干部职工宣传普及宪法、法律以及民政业务法规,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树立法治理念,使民政行政管理由依靠行政手段转向运用法律手段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民政工作。
(三)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宣传普及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突出抓好宪法学习,广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基本原则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全厅干部职工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加强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理论、方针和政策的学习宣传,加强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增强干部职工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依法规范行为的自觉性。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重点开展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教育,重点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在全厅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观念,推动国家法律有效实施。进一步明确
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怎么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提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带头依法办事,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做学法用法的表率。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教育干部职工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善于运用法律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四)深入学习宣传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有关深化改革开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国有企业和要素市场改革、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等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学习宣传有关财政、税收、金融、投资、保险、邮政等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学习宣传有关促进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区域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的法规。

    (五)深入学习宣传促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法律法规。通过继续开展一湖清水法治护卫主题普法教育活动,深入宣传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战略决策和总体部署,深入宣传有关生态文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资源能源集约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有关区域协调发展、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营造依法保护和优化鄱阳湖生态环境、依法开发和利用鄱阳湖生态资源的法治氛围,服务和保障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
(六)深入学习宣传民政法律法规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社会救助、双拥、优抚安置、社会事务、基层民主自治、社会组织管理、行政区划以及气象、测绘、地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等民政业务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宣传,不断提高民政系统行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学习宣传有关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学习宣传有关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劳动争议调处等法律法规,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学习宣传有关房屋征收、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有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等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有关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以及法律援助、法律救济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七)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等法律法规,服务和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学习宣传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法律法规,促进社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学习宣传有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电信管理等法律法规,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学习宣传有关公民维权、信访、投诉和人民调解以及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公正廉洁执法、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教育,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八)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普法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职工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不断增强普法教育工作的渗透力和实效性。
(九)深入开展依法治理,自觉接受监督评议。采取措施保证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完善和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把加强教育监督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定期进行检查评估,积极开展多层次的监督评议工作,保障依法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普法对象和要求

    普法教育的对象是厅机关和厅属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重点加强领导干部的普法教育。

    (一)以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能力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健全完善并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将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系统化、制度化。强化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和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以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加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把有关法律知识作为新录用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把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情况作为干部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及时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新颁布法律法规和与履行职务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民政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能力。

    (三)以增强诚信守法意识和市场规则意识为重点,加强厅属单位管理人员普法教育。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和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深化厅属单位职工普法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加强厅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普法教育,不断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自律能力。

    四、工作方法和措施

    要注重创新方式方法,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普法教育工作实效。

    (一)积极策划和组织主题普法教育活动。紧扣全省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抓住新法颁布实施、突发事件应对、热点难点问题破解等重要节点,利用各种法律宣传月(周、日),积极主动开展相关主题普法教育活动。充分发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品牌效应,做大、做实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二)不断丰富和创新法律六进工作。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结合不同行业和对象实际,结合学习型机关创建、四级联动、携手共建、共驻共建文明社区、鄱阳湖生态文明示范村帮建等活动的开展,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普法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法律六进组织领导、分类指导、考核评估、宣传推广工作力度,拓展法律六进工作领域和覆盖面,不断增强普法教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继续巩固和夯实法制宣传教育基础建设。注重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设,继续发挥黑板报、宣传栏(橱窗)、公益广告牌等传统普法阵地作用;挖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资源,办好普法专栏、普法网站、学法网校等;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普法教育部门专(兼)职工作人员;厅属各单位普法办按工作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普法专干。夯实法制宣传教育基础建设,努力形成大普法、大宣传工作格局。

    (四)全面加强和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创建活动。注重通过普法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普法教育,普治兼顾,整体推进。把学法用法作为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有效措施,不断总结经验,及时挖掘、树立和宣传、推广典型,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典型的示范、辐射、引领作用。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依法治理创建、评优活动和组织年度考评、中期督导、检查验收等途径,适时表彰和宣传先进典型,营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先争优的氛围。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上半年)。厅机关及厅属各单位研究制定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厅属各单位制定的六五普法规划,报厅直属机关党委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至2015年)。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厅直属机关党委将适时组织开展检查督导。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厅党组领导下,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届时将组织开展全民普法教育30年纪念活动。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局,省老龄办、厅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六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纳入支部(党委、总支)工作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各级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听取汇报、工作督导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普法教育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

    (二)强化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厅属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工作;有执法权的业务处室局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负责抓好本单位学法用法工作的同时,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单位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厅属各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支持、配合普法教育工作的开展。

    (三)完善考评体系。进一步完善普法依法治理目标管理、任务落实、组织保障、工作成效等评估考核指标体系,认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评估和专项督查,将考评结果与奖励措施挂钩,不断健全完善科学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估考核和激励、奖惩机制,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创新、科学发展。厅直属机关党委将此项内容作为党建目标管理考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考核。

    (四)落实经费保障。厅机关、省老龄办、厅属各单位要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切实予以保障,并根据工作需要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标准,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五)重视理论研究。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经常性调查研究,及时把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展规律,不断更新工作理念,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创优普法效果,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时俱进、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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